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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非正常死亡”为何总“不了了之”?

http://www.scol.com.cn  (2015-11-27 17:25:57)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据搜狐新闻网报道,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区委书记赵孑兑在自家楼上坠落身亡。本月4日,柳州市长肖文荪“非正常死亡”,当地官方称“淹溺”。但溺亡毕竟只是直接的致死原因,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定性描述。而且,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报道中称,肖落水的地方水深不过1米多,这更增加了此事的疑点。可至今,公众仍然不知肖文荪是死于自杀、他杀,还是意外。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11月以来,已共有6名官员被曝处于非正常死亡。

一些地方出现“不光彩”新闻时,当地官方时常怀有熬过头几天舆论轰炸、时间久了事情就可以不了了之的心态。这是包括官员“非正常死亡”在内的敏感新闻往往“有始无终”的一大原因。某些人巴不得你早点淡忘,怎会主动重提自找麻烦?在这种闭口的背后,调查可能未深入,真相未必被真心揭开,某些行政者只求“尽快平息事态”。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么被选择性适用,要么直接被无视。一些管理者躲过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没有伤到自身的权力羽翼,这对他们而言就够了。他们并不会考虑行政的公信力可能面临积少成多式丧失,他们也不真正关心群众的质疑与不满。这也为局部官民关系不和谐、沟通梗阻、成见日深埋下危险的种子。

官员“非正常死亡”不了了知,这样的情况对于官场生态和社会公共生活而言,也是一种“非正常”。当然,在未弄清真实死因前,有关方面和媒体慎重起见,先称这些官员为“非正常死亡”未尝不可,甚至是必须,但是这种说法毕竟只能是暂时的描述,不应该成为一种定论。官员的生死甚至健康状况信息,不同程度地事关公共利益,也属于公众知情权范畴,无论如何不能定格在“非正常”这样的不确定描述上。而且一些官员的“非正常死法”也是五花八门,除了跳楼、自缢、落水外,还有“擦玻璃死”、“办公室突死”等,倘若缺乏确凿的“盖棺定论”,难免令诸多好事者脑洞大开,揣测他们的死因,或与暗箱操作、权力交易有关,实在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

一个官员倘若清清白白,其意外死亡之后,理论上就不应该有什么断头新闻。如果这些意外死亡的官员都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让一个意外死亡的官员带着清清白白的名声离开人世,也是有关方面应该尽到的职责。对公众而言,不希望总是靠倒逼,才能让行政者如挤牙膏般透露一点信息。有始有终地调查与公开信息需要法制性的保障,而且必须摆脱左手管右手式监督。(我思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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