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朱臻)丈夫智力残疾,向法院起诉要与同样是残疾人的妻子离婚,看似一起普通离婚纠纷案,因原、被告双方都是残疾人而变得特殊。近日,在西充县人民法院晋新法庭庭长向萍倾心调解下,这起特殊离婚案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和平分手。
感情破裂 闹上公堂
2016年8月,33岁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23岁的刘某,男生智力二级残疾、语言表达存在障碍;女生肢体三级残疾,行走困难,身体羸弱。一直靠父母抚养,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两人认识一个月便登记结婚,过上自己的小日子,未生育子女。2019年4月,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婚后缺乏正常沟通,两人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原告张某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后,双方仍未能改善夫妻关系,被告刘某离家独自居住,双方现已分居两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20年3月3日,张某又起诉至西充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
父母看法 各执一方
晋新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多次电话跟两人亲属联系沟通。“我希望他们离婚,两人都没有挣钱的能力,开店做生意也全靠家里扶持,一见面就吵架,家里天天乌烟瘴气。况且他们已经分居两年,没得感情,还勉强凑一堆干嘛?”原告父亲态度坚决,支持儿子离婚。“我不同意他们离婚,女儿、女婿都是残疾人,残疾人再婚很不容易。他们之前一起收废旧物品、批发牛奶,相互扶持,有婚姻的基础,好好过日子,一家人和和气气多好。”被告刘某的父亲在电话中也反复表明自己态度。了解清楚双方父母的观点,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协调时间安排双方来法院调解。
倾心调解 和平分手
调解开始前,考虑到原告智力残疾的情况,经承办法官释明,决定追加原告父亲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帮助沟通。调解过程中,张某父亲和被告刘某就“争吵”起来,在法官劝阻下,双方逐渐稳定情绪。刘某离家这一年多,二人关系急转直下,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而被告刘某也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争议较大。
张某存在语言障碍,一方面焦急想表达观点,一方面很难阐释清楚,承办法官细致听取其意见,想办法安抚他的情绪,并通过向原告父亲释法明理,耐心疏导老人。对于被告,法官详细询问情况,从情理上不断开导劝说。同时从成家不易、父母付出等方面,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四次电话沟通、三次现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这起特殊离婚案件也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