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医疗案

2020-04-10 17:18:45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吕菁)3月26日,嘉陵区人民法院对辖区一故意伤害案行为人左某作出强制医疗刑事决定书。

2019年9月,被害人杜某在田地里干农活时与精神病人左某发生争执和打斗。后杜某被发现其死在地边。经鉴定,左某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杜某死因为在全身多处外伤、情绪激动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死亡。案发后,左某被约束于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公诉机关认为左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左某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被申请人左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对左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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