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陵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嘉陵江边有人非法“电鱼”。4月18日晚,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行政执法大队民警在辖区一侧水域开展例行巡逻。
当民警巡逻至嘉陵江(嘉陵区河西乡江中村段)靠嘉陵区一侧水域时,发现有渔船正在江边“电鱼”。电捕鱼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巨大,且现在正处于长江禁捕期内,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实施抓捕,现场查获黄某某与其儿子驾驶的船舶与“电鱼”工具,当场挡获非法渔获5.1公斤。经讯问,黄某某供认了与其儿子趁着夜色,到嘉陵江非法“电鱼”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2人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不论数量多少都触犯了刑法,而非法“电鱼”的行为更是严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