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www.scol.com.cn (2018-10-08 11:01:33)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傅春)为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2015年以来,嘉陵区检察院按照嘉陵区委、区政府和南充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围绕“2018年基本脱贫、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小康”目标,充分发挥监督、惩治、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结对帮扶木老镇杜家坪村和佛感院村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并从“法治扶贫+定点帮扶”入手,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入调研,专项预防调查助力脱贫攻坚。2015年以来,嘉陵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扶贫脱贫攻坚大局,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加强了与区财政、扶贫移民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木老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细化了检察机关服务和推进脱贫攻坚的措施。

2017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嘉陵区检察院针对嘉陵区涉农扶贫资金量大面广、来源复杂、出口渠道多、方式各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性不够等问题,对嘉陵区近年来涉农惠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该院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街道办、涉农部门,采取“一听二问三看四访”等形式,重点对五改三建、危房改造、农村公路、种植业、养殖业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地力补贴等资金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调研,其中,调研乡镇11个,街道办2个,区级部门3个,听取介绍17次,查看资料文件780份,查看“五改三建”工程8个,项目工程5个,农业开发项目7个,走访群众23人次,形成了6500余字的调研报告。并对涉农惠农扶贫资金账务管理等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22个问题进行了归纳。从到户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涉农惠民扶贫资金财务管理等3个方面梳理出了9个职务犯罪风险点,提出了5个方面对策建议。同时,该调查报告得到了南充市委常委、嘉陵区委书记廖伦志批示肯定,并获南充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开展了“涉农扶贫预防行”专题巡回宣讲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其巡回宣讲经验被《法治南充阳光政法》采用,被省检察院肯定推广。

一是平安扶贫。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扶贫。首先,综合施策促乡村平安建设。我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干警多次深入镇村督促平安建设的风险预警、整改。近年,批捕、起诉涉农的多发性犯罪,共60余件。对场镇沙石开采、水源污染等提出检察建议9件,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其次,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赌等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惩处恶意欠薪、非法经营、违法占用耕地林地、阻碍扰乱扶贫工程项目施工或强揽工程等妨碍精准扶贫犯罪,维护嘉陵区长治久安,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把国家司法救助融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并出台了《脱贫攻坚与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和帮助困难群众挽损。近两年来,我院还针对一些恶性刑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将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延伸帮扶触角,积极开辟救助被害人的“绿色救助通道”。同时,通过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以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态度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抚慰、跟踪帮扶,做出了新的亮点,充分彰显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理念。截止目前已帮助10名困境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现象发生。第四,敦促孝老爱亲。孝老爱亲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子女应永铭养育之恩。但嘉陵区农村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其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赃、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在脱贫攻坚中,嘉陵区检察院针对此类现象,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三个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敦促孝老爱亲。首先,建立机制促廉洁扶贫。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我院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与嘉陵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加强了与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配合。并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审查起诉力度,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扶贫项目规范运行、国家和贫困群众遭遇的经济损失及时挽回,保障贫困群众真正享受扶贫政策红利。其次,派员参与嘉陵区扶贫小组的督导工作组,实行全脱产长期工作,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大力推进“法治扶贫”,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扶贫工作始终。首先,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检察长下乡上党课和讲法治课、组织干警送法下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截止目前,到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4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积极参与嘉陵区政法干警进村促和谐活动,先后派出3名干警进入偏远乡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并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的法制帮扶活动。其次,加大宣传涉农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违法插手贫困村经济纠纷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行政机关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护航嘉陵区经济建设、生态保障和产业发展。

二是廉洁扶贫。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扶贫。首先,综合施策促乡村平安建设。我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干警多次深入镇村督促平安建设的风险预警、整改。近年,批捕、起诉涉农的多发性犯罪,共60余件。对场镇沙石开采、水源污染等提出检察建议9件,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其次,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赌等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惩处恶意欠薪、非法经营、违法占用耕地林地、阻碍扰乱扶贫工程项目施工或强揽工程等妨碍精准扶贫犯罪,维护嘉陵区长治久安,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把国家司法救助融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并出台了《脱贫攻坚与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和帮助困难群众挽损。近两年来,我院还针对一些恶性刑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将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延伸帮扶触角,积极开辟救助被害人的“绿色救助通道”。同时,通过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以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态度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抚慰、跟踪帮扶,做出了新的亮点,充分彰显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理念。截止目前已帮助10名困境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现象发生。第四,敦促孝老爱亲。孝老爱亲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子女应永铭养育之恩。但嘉陵区农村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其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赃、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在脱贫攻坚中,嘉陵区检察院针对此类现象,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三个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敦促孝老爱亲。首先,建立机制促廉洁扶贫。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我院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与嘉陵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加强了与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配合。并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审查起诉力度,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扶贫项目规范运行、国家和贫困群众遭遇的经济损失及时挽回,保障贫困群众真正享受扶贫政策红利。其次,派员参与嘉陵区扶贫小组的督导工作组,实行全脱产长期工作,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大力推进“法治扶贫”,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扶贫工作始终。首先,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检察长下乡上党课和讲法治课、组织干警送法下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截止目前,到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4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积极参与嘉陵区政法干警进村促和谐活动,先后派出3名干警进入偏远乡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并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的法制帮扶活动。其次,加大宣传涉农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违法插手贫困村经济纠纷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行政机关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护航嘉陵区经济建设、生态保障和产业发展。

三是宣教扶贫。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扶贫。首先,综合施策促乡村平安建设。我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干警多次深入镇村督促平安建设的风险预警、整改。近年,批捕、起诉涉农的多发性犯罪,共60余件。对场镇沙石开采、水源污染等提出检察建议9件,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其次,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枪涉赌等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惩处恶意欠薪、非法经营、违法占用耕地林地、阻碍扰乱扶贫工程项目施工或强揽工程等妨碍精准扶贫犯罪,维护嘉陵区长治久安,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把国家司法救助融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并出台了《脱贫攻坚与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和帮助困难群众挽损。近两年来,我院还针对一些恶性刑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将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借力相关部门、拓展救助形式、延伸帮扶触角,积极开辟救助被害人的“绿色救助通道”。同时,通过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引入心理疏导,以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态度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抚慰、跟踪帮扶,做出了新的亮点,充分彰显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理念。截止目前已帮助10名困境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防止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现象发生。第四,敦促孝老爱亲。孝老爱亲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子女十分不易,子女应永铭养育之恩。但嘉陵区农村仍存在为数不少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其父母长期居住在黑、赃、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在脱贫攻坚中,嘉陵区检察院针对此类现象,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三个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敦促孝老爱亲。首先,建立机制促廉洁扶贫。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我院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2016年与嘉陵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加强了与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配合。并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审查起诉力度,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扶贫项目规范运行、国家和贫困群众遭遇的经济损失及时挽回,保障贫困群众真正享受扶贫政策红利。其次,派员参与嘉陵区扶贫小组的督导工作组,实行全脱产长期工作,适时提出整改意见。大力推进“法治扶贫”,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扶贫工作始终。首先,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检察长下乡上党课和讲法治课、组织干警送法下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截止目前,到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4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积极参与嘉陵区政法干警进村促和谐活动,先后派出3名干警进入偏远乡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并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的法制帮扶活动。其次,加大宣传涉农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违法插手贫困村经济纠纷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行政机关执法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护航嘉陵区经济建设、生态保障和产业发展。

精准脱贫,着力长远强化定点帮扶机制。嘉陵区检察院始终把精准扶贫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并按照市、区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村“五有一低”和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进行帮扶、督导,全院上下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积极推进精准脱贫,加强定点帮扶机制。2015年以来,该院党组带领党员干警先后与2个贫困村129户贫困家庭建立了定点帮扶关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贫困村10户贫困户的低保问题,为困难群众捐助资金2万余元(其中为1名贫困户淋巴癌和白血病患者筹集住院费,募捐13450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40多个,资助贫困学生13个,协调争取扶贫资金200余万元。2016年12月该院被嘉陵区委区政府表扬为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2017年5月,该院被南充市委、市政府表扬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帮扶的木老镇杜家坪村也被南充市委、市政府表扬为脱贫攻坚先进村,1名同志被嘉陵区委、区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同时,今年6月,该院帮扶的木老镇杜家坪村还接受并通过了国家第三方评估检查验收,为嘉陵区整体脱贫摘帽贡献了检察力量。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