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院对2016年以来南充市两级院涉及到破坏林业资源的放火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等案件进行了逐案梳理,一些犯罪人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方面并未得到追究,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未得到修复。为此,检察机关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林业监管职责,监督违法犯罪人通过补种树木或者其他方式积极修复被破坏的林业资源。鉴于部分被破坏的林地因各种因素不宜或无法原地补植林木,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商议在一些县市区确立公益诉讼林异地补植。现仪陇县院公益诉讼林地址已选定,并将出台相关机制,营山、蓬安等5个院正在选址。
公益诉讼林的建设是对无法原地修复的环境因素采取替代性修复的有效措施,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方式之一,将使被破坏的林业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该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将开启南充市林业资源保护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