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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当班】随时待命的执行法官

www.scol.com.cn  (2018-04-13 17:15:14)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执行难”到底难在什么地方,执行法官又是怎样攻克一个个“执行难”问题的……4月9日,“今天我当班”采访体验活动走进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带你近距离感受执行法官的忙碌和高效的执行工作。

8:20 执行局办公室

还没到执行局办公室,已在走廊上随处可见忙碌穿梭的执行干警。执行法官高树林正在整理今天要处理的几个执行案件的资料时,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邢某某的电话,他要来领取执行案款7.8万元。

“一般情况下,我们安排星期一为执行到位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且会提前一天通知他们到法院来领款,情况特殊的则会立即兑付。”高树林向记者解释到。

申请执行人邢某某写好领条,高树林核对内容无误后在领条上签上“属实”,交由书记员杨盼扫描上传法院内网经由领导层层审批。因为审批需要一点时间,高树林让申请执行人先坐一会,然后带领执行干警徐强、书记员余栋梁前往一楼接待一位被执行人。

9:35 法官接待室

向被执行人唐某某出示工作证后,高树林便询问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将如何履行还款义务、名下的财产有哪些、收入来源是什么等问题,并告知唐某某法院已冻结其银行账户里的1240元并将依法进行扣划。唐某某表示他刚从越南回来,没有挣到钱,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办房产证,现在以打零工为生,但是他一定会在5月19日前先还3000元钱,剩余的钱将在9月30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案还需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鉴于唐某某主动联系还款事宜且态度较好,目前经济确实比较困难,高树林表示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随后,唐某某写下还款承诺书,高树林郑重告知唐某某希望他能如实履行承诺,否则法院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10:10 财务室

申请人邢某某的领条已经审批完毕,高树林拿着相关材料,带领邢某某来到财务室领取案款支票。“为了当事人的财产安全,执行案款都是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申请人凭着支票,就可以直接去银行领取现金或者存入账户。”高树林向记者解释到。

11:00 不动产登记中心

准备好调查取证通知书、不动产登记查询清单等材料,高树林带着徐强和余栋梁来到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19名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是否有房产。工作人员告知查询需要几天时间,等查询完毕再电话通知领取,于是一行人离开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11:15天府银行蓬安支行

高树林通过“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何某某在天府银行蓬安支行账户里有三万余元存款,为防止其转移财产,便立即前往银行将其存款划拨到法院账户。来到银行后,高树林和徐强向银行工作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递交了协助划拨银行存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然后要求工作人员划拨被执行人何某某账户剩余存款。

11时55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高树林划拨不成功,因为领导不在没法签字审批,请他们下午再来进行划拨事宜。(因其他执行干警下午要去该行办理案件,便对该案划拨事宜一并进行处理。)

12:25 相如镇固州寨村

匆匆吃过午饭,记者跟随高树林三人驱车来到相如镇固州寨村,查找被执行人苟某某下落。2017年4月,苟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搭乘人张某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苟某某赔偿损失136360.78元,扣减已垫付的费用28700元,还应给付赔偿款107660.78元。判决生效后,苟某某不仅没有支付赔偿款,还失去了下落。

到了固州寨村,询问了几个村民,都不认识苟某某,高树林又打电话给固州寨村的村主任,但因村主任有事不在,高树林便决定等村主任下午回来后再过来询问苟某某的相关情况。

13:30 执行局办公室

回到执行局办公室,小憩十分钟后,高树林继续制作两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余栋梁则在整理上午处理案件的相关资料。

14:30 法官接待室

“高法官,我来交2月份的租金。”高树林接到协助执行人韩某的电话后来到一楼法官接待室。原来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无力偿还欠款,将公司厂房出租给了一家加工厂。高树林联系加工厂负责人韩某,要求其协助法院收取应付给被执行人每个月的租金,以便偿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高树林收到韩某交纳的加工厂2月份租金一万元后,为其出具收据,准备等接待完另外两位申请执行人后,到银行将钱存入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再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来领取这笔钱。

“你们公司申请拍卖的三个标的物因为存在瑕疵无法继续处理,所以要暂缓拍卖。”韩某离开后,高树林接待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工作人员王某。高树林告知王某,其公司申请拍卖的三个标的物存在瑕疵,并将瑕疵具体情况详细向其说明,希望他们公司以书面形式出具一份暂缓拍卖的申请,王某表示她要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公司领导后再予以答复。

紧接着,高树林又接待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某。高树林向其告知,法院查询到该案被执行人向某某名下只有一辆摩托车,未发现银行存款及住房等其他财产,询问李某某是否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李某某表示他也不知道被执行人向某某下落及现有联系方式。因被执行人向某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只能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那以后找到了向某某,但是他又没有钱还怎么办?”李某某担心地问到。高树林告诉他,法院已经将向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出行、经商、工作都将受到限制,若以后找到他本人,但他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的话,可以让他承诺分期付款,若他作出了承诺依然不履行的话,法院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性措施。听到高树林的话,李某某放下了心中的担忧。

16:35 相如镇固州寨村

“张主任,你在村委会没有,我是上午与你联系的法院工作人员,我们需要向你询问苟某某的相关情况。”接待完当事人,高树林马上联系了相如镇固州寨村村主任,得知其身在村委会后,便带着余栋梁和执行干警罗勤操驱车前往。

来到固州寨村,张主任告诉高树林,苟某某及其父母现在都不在家,苟某某自从发生交通事故后就没有回过村里,电话也打不通,但是有他母亲的联系方式。高树林随即打电话给苟某某的母亲,向其询问苟某某的下落,并说明了苟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的后果,其母亲表示她也不知道其儿子现在的下落及联系方式,但是申请执行人如果能够少要一些赔偿款,她们过年回来的时候愿意帮苟某某偿还这笔钱。意识到这起案件有转机,高树林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并让他过两天到法院来当面给苟某某母亲打电话对赔偿事宜进行商量。余栋梁将整个询问过程做好笔录,交由张主任签字、按手印后保存。

17:50 建设银行

从固州寨村返程回到县城,高树林一行三人来到建设银行,将协助执行人韩某交纳的案款存入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18:15 执行局办公室

回到执行局办公室,余栋梁、罗勤操分别将今天下午处理的案件资料整理、归档、扫描上传法院审判管理信息系统,高树林在联系明天需要处理案件的当事人。

“今天一天的行程还不算完成了哦。”六点四十左右,本以为今天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记者正准备离开,却不想听到高树林这一番话。“我们执行局所有干警都是24小时随时待命,一旦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举报,30分钟内就要出警,深夜和周末也不例外。”

通过一天的采访体验活动,记者深刻体会到了“执行工作一直在路上”这句话。一般来说,进入到执行程序的案件绝大部分是啃不下来的“硬骨头”,处理起来有难度且很繁琐,但是执行法官更加有力度且有举措,同时还充满了人性化。执行路上,他们收获了由衷的感谢,也经受过无端的埋怨甚至恶意的威胁,个中的“酸甜苦辣咸”只有自己知道,只希望广大市民多给予理解,多参与监督,和执行法官一起筑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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