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近日,顺庆区法院成功执结了首例由上级法院网络督办的执行案件。
2016年,家住南充的杨小琳、杨小红、彭成芝向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贷款80万元,并进行了公证,但其后并未按时归还借款,银行遂于今年初向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采取了各种调查措施,但未发现可执行的财产,于是暂时终结了本案的执行程序。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七百余元,遂通过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指挥管理平台发出督办函,要求顺庆区法院继续执行该案。顺庆法院收到督办函后,加大了执行力度,并于近日成功促使被执行人支付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