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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法院四项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http://www.scol.com.cn  (2016-10-19 14:48:12)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张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南部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结了大批涉老案件。

加大老年人维权法制宣传力度

南部县法院将《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通过法官深入社区、乡村为老年人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在敬老院、老年人活动站等老年人聚集区举办普法知识讲座,发放具有针对性的维权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教育。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干警到新世纪广场、各大乡镇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次,送法到基层活动8次,到敬老院举办法制讲堂3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共万余份,有效营造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挥巡回审判庭示范作用

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和因受疾病困扰等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老年人,或者选择赡养、婚姻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南部县法院通过庭、站、点三位一体的巡回审判网络,深入社区、乡村、农家小院开展巡回审判,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示范效果。2016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涉老赡养案件5件,扶养纠纷案件4件,其他类型案件65件,案件当庭调解、撤诉34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突出诉讼调解工作优势

对涉及子女相互推诿的赡养纠纷,积极协调街道办、村委会等有关组织开展调解,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及当地有名望的群众参与调解,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入手,加强道德教化,引导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与做到精神慰藉并重,为老人营造一个和谐舒心的家庭氛围,有效搁置争议。2016年3月7日,东坝法庭审理“陈某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认为按照法律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于是从社会伦理道德出发,情理、法理告诫当事人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最终达成协议,就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作出了妥善安排。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的调解,既维护了家庭和谐,又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执行工作力度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涉老案件,该院优先执行,活用各种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老年人的各项权利真正落到实处。对于执行确实存在困难、符合相关条件的,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如对方一时没有履行能力无法执行的,该院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为困难老年人争取低保、救济等保障措施,确保每个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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