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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法院四举措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效果好

http://www.scol.com.cn  (2015-12-09 09:24:55)  来源:四川在线-南充频道  
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王兵 记者 彭春林)今年以来,西充县法院采取加强培训、送达提醒、主动联系、积极建议等四项举措力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015年实际开庭审理15件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8件,其中正职出庭应诉3件、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5件,指定熟悉业务或直接承办人员参加诉讼7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达53.33%。

一是强化专项培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法治意识。年初,该院与该县人大联合,对县级各行政机关进行依法行政专项培训,重点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刻解读,让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出庭应诉是基本职责,不依法出庭应诉、不积极举证质证、不认真参与案件协调,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参与行政诉讼的法治意识。

二是推动出台规定,强化行政机关应诉过错责任追究。针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行政机关举证不力、参与协调不积极等不配合行政审判,甚至阻碍生效行政判决执行等情况,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向县政府通报情况,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2004年制定的《关于行政首长参与行政诉讼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推动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西充县涉诉案件应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过错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制订了严格的追责措施。

三是及时提醒告知,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在向涉案单位送达起诉状副本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知书》,主动提醒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并在告知书上载明相关开庭信息,且明确指出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须在开庭三日前向法院说明理由,对代理律师撰写的答辩词和代理词,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提交法庭,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和充分配合。

四是积极开展建议,助推行政机关进一步依法行政。对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书》,并要求限期回复。将各业务庭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列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在发出司法建议时层层把关,先由承办人根据发现的问题拟出初稿,再由研究室负责把关、登记,院领导签发,规范建议程序,确保建议质量。今年已发出4份《司法建议书》,收到整改回复2份,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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