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南充频道(马淋 记者 彭春林)人民陪审员不仅是法院公开、公正审理案件的参与者、见证者,更是法院践行阳光司法,接受人民监督的直接体现。嘉陵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将人民陪审员考核指标量化,科学管理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一是专业划分人民陪审员,按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嘉陵法院将人民陪审员按地域、专业、等因素划分到各业务庭室,由各庭室根据名单轮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确保每一位人民陪审员都有机会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工作情况,履行社会监督职责。
二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嘉陵法院高度关注人民陪审员工作状况,印发《关于报送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庭室及时反馈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及时发掘好的工作经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实现邀请陪审员、庭前调解、庭审、合议案件、判决、判后释疑全过程动态管理。
三是考核指标量化,评先选优有迹可循。嘉陵法院根据各业务庭室报送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年终根据档案情况对人民陪审员作出客观、公正、透明的履职考核,择优表彰,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