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检察院“三项用警模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20-05-23 09:19:29来源:阆中市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近年来,我院司法警察大队牢固树立“服务执法办案、保障办案安全”主责意识,通过“集中使用、分散履职、归口管理”三项模式,进一步满足业务部门办案需求,实现检警无缝对接,推动我院“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职责,展现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集中使用

针对司法警察人员较少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用警,对检察工作中需要司法警察协助调查取证、公开听证、宣告答复、出庭保护、办案工作区服务等情况实行统一调配,确保日常工作和办案工作警力充足。同时,要求司法警察大队对突发事件、维护信访场所秩序、安检、监控室等岗位的业务职责和注意事项加强培训,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和值班表,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分散履职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以派警令形式,实行“定案定事”、“定向定期”分散派驻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业务部门工作,有效缓解办案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司法警察成为协助检察官工作的联络员,实现“检警一体”办案的生力军,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工作、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现场的警戒等工作。同时,从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办案安全、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办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促使业务部门提高规范使用办案工作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归口管理

为盘活警力减少沟通协调中间环节,保证履行保障职能,内设机构改革后,实行司法警察统一归口由政工部门管理,同时协助完成检务督察工作,在全面落实各项检令、政令中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主动与办案业务部门沟通,全面及时掌握警力需求,按照“配合有度、监督有力”的要求,主动与检察官商定安全防范措施,引导增强司法警察的大局意识、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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