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顺庆区检察院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机关就实施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建立提前介入侦查机制,专案专办,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积极维护创新成果。
顺庆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19年,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对向某某、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提起公诉。经审查,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间,向某某多次从周某某处低价购进假茅台转卖至南充顺庆区,销售金额合计5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余万元。经开庭审理,顺庆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向某某、周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5万元。
顺庆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行刑衔接”
顺庆区检察院定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案件办理信息,邀请相关权利人、生产经营者、行政执法人员听庭,通过庭审开展法制教育,增强社会管理效果。
二是建立专业化办案组
顺庆区检察院在第一检察部设立经济犯罪专业化办案组,直接办理此类案件,科学合理配置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检察业务咨询专家库
按照《关于建立检察业务咨询专家库的实施办法》,邀请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专家为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专业培训、重点课题调研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增强检察官对办案中涉及的专业领域问题的分析、研究、解决能力。
四是积极移送公益诉讼线索
顺庆区检察院完善内部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的线索依法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现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