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20-04-10 17:05:32来源:蓬安县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蓬安县检察院以召开认罪认罚工作推进会、2019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剖析会为抓手,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审核制,对拟不适用的案件实行审核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台账制,确定专人逐案筛查,确保不错不漏,对“原则适用”四类案件建立详细准确的工作台账;实行提示制,每月15日对各部门、各检察官办案组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提示,要求认真审核案卡填录是否与实际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情况一致,防止因漏填或不及时填录影响数据统计;实行通报制,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建立起“半月统计、单月通报、末位约谈”数据通报制度,将指标细化到各部门、各检察官办案组,对适应率低的办案人要求认真查找并说明原因,现已经通报五期数据;实行考核制,要求员额检察官坚持依法“可用尽用”的原则,积极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把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体系,严格逗硬考核到人。

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该县公检法司四部门会签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意见》,强化沟通,形成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力。检警配合,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查清所有影响量刑的事实和情节,协调办案刑警开展释法说理,激励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争取更大从宽。检法共商。与法院刑庭法官召开座谈会、业务研讨会等,就认罪认罚案件工作规范、精准量刑等形成共识,有效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和检法共同认可度。检司协调,在看守所和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完善社会调查报告评估前置模式,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或移送审查起诉之初预先委托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推动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单向主导向检律双向互动转变。

强化创新注重科技应用推进远程视频运用。全面开展远程视频宣权、提讯及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承办人提前预约,完成案卷材料审查后及时通过工作专网开展远程视频告知权利义务、讯问及认罪认罚具结。在办理杨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案中,案件承办人何小康副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宣权、讯问,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稳步推进远程视频庭审工作。积极与蓬安县法院刑庭沟通协调,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戚某某系列盗窃案,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采纳该院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大力推进检律协作平台使用,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近期全院待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情况,通过检律协作平台集中预约值班律师统一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有效提升工作质效。

强化宣传提升押犯在监管场所强化认罪认罚宣传,提升在押犯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通过看守所电视播放宣传视频、驻所检察官经常和在押犯开展谈心谈话、向在押犯及家属发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手册等方式,全面解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在押人员认识到认罪认罚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该项制度适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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