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4名个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20-03-20 18:12:22来源:南充检察编辑:王青山

近日,我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4名个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2016年-2019年)和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2019年)。

让我们一起看看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风采吧!

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

铮铮誓言凝正气,熠熠检徽耀顺庆!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三年荣获市检察院绩效考评和区委政府目标考评一等奖;专业化办案团队、派驻公安集中办案区检察室、“智慧侦监”、“梧桐树”团队、国家司法救助智慧平台等创新工作亮点纷呈,多次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好评;先后涌现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等先进个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四川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南充市最佳文明单位”、“南充市新媒体宣传舆论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铁肩担道义,热血铸检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走“网上群众路线”,不断创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措施方法。“知心姐姐”“掌上检察院”“网上检察官”等品牌深入人心,为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法治产品。

远程视频咨询接访、检务直通车、网上服务大厅等,把检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手心头;“知心姐姐”帮教未成年人、“网上立体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为群众撑起了“暖心伞”;检务公开、阳光行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看到公平正义;网上考核、掌上培训、内控监督,着力规范行为、专业管理、廉洁队伍,群众满意度高。

近年来,获中、省、市表彰50余次,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潘丽琼等10余名先进个人。

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王自成

他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以朴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高效、勤勉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三年来,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完成150余篇60余万字的文字材料撰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参加市级以上征文比赛获奖11次,1篇论文入选《中国法治蓝皮书》,撰写的报告材料多次获省、市领导肯定,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第二届“南检之星”,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先后受邀参加中国社科院和四川省法学年会研讨各2次。

南部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林

他爱岗敬业,扎实苦干!全身心投入南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南部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立案284件、占全市总案件数41%,发出检察建议99件、民事公告2件,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他先后获得优秀人民检察官、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南检之星”、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他用虔诚为民、忠诚担当的公仆意识,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仪陇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蒋勇全

他忠于职守,不辱使命!从检近10年来,一直坚持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近年以来他办理的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无一错案。2018年6月,被省委组织部选派到省委综合帮扶凉山州工作队,挂职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子威乡特洛村“四治专员”。驻村期间,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开展“禁毒防艾、控辍保学”等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为民办事服务。他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忘我拼搏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让领导和同志们一致好评的业绩,树立了人民满意公仆的形象。

蓬安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运镁

他身先士卒,敢于担当!先后办理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西充县李某某等20人涉黑案,刘某某、黄某某、薛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服务大局促治理,十余项机制构建起加强基层治理的全新模式;人性司法讲情怀,多次结合办案帮助受害人,为其争取司法救助金等,办案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他多次被蓬安县委及该院表彰,被省检察院纳入扫黑除恶人才库,五次被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蓬安县委评选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成员,2019年被蓬安县委评选为2018年度蓬安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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