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

2020-03-06 17:01:38来源:顺庆检察编辑:王青山

3月2日上午,顺庆区检察院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九次检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高检院《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以下简称《解答》)。检察长何晓荣主持会议,检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员额检察官、宣传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何晓荣检察长组织参会人员对《解答》全文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顺庆区检察院工作实际,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条的梳理和解读。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业务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解答》精神,结合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并抓实抓细抓落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院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走在前、做表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注重协调配合 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建立涉疫案件应急联络机制,密切关注涉疫情类案件线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审查环节及时跟进,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形成打击合力。

实行宽严相济 助力复工复产

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认真梳理所办案件中是否存在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风险和因素,坚持因案施策、分类处置的司法办案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特殊时期充分发挥其在准确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搞好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正面宣传 回应社会关切

要建立宣传预警机制、注重舆情报告、强化正面引导、多方沟通协调,结合已发布的涉疫典型案例、涌现的抗疫先进事迹,以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正面性、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做好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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