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检察院召开《第一检察部工作运行暂行实施意见》研讨会

2020-03-02 14:08:46来源:仪陇县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突出专业化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构建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仪陇县检察院草拟了《第一检察部工作运行暂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2月26日,该院召开《实施意见》研讨会,对该意见的修改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天国,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马君先从机构设置及职责、办案组人员设置及职责、案件办理要求及审批程序、奖惩机制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他强调,《实施意见》将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分为三个办案组,各办案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绩效任务分配到个人,以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和审批程序,有效调动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幅度提升办案效率。

随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天国就《实施意见》中速裁程序案件办理规范、如何加强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监督、不捕不诉案件的层报机制建设等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罗检对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提升办案质量,规范执法水平

罗检指出,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办理高质量的案件,让人民群众从每个案件的公正执法中汲取法治的正能量,是检察人员追求的终极目标。特别是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把握、不捕不诉案件的分析论证、强制措施变更等重要环节,要更加明确执法标准和制度要求。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评查工作常态化。通过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办案质量。

二是提高办案效率,简化办案流程

以此次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实行捕诉监一体化的契机,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文书上的简化、办理流程上的简化、审批程序上的简化,形成完整的业务办理流程,并在各个流程中建立完备的工作制度,实现办案工作高效、规范运转,最终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三是强化办案能力,树立责任担当精神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检察官办案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无论是批捕起诉、引导侦查、适用法律,还是诉讼监督、纠正违法等等,都需要不断提高检察官的实际办案能力。所有办案人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借鉴同行的办案技巧,不断提高办案本领,在控辩对抗中展现客观公正的检察形象。

四是追求办案效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打击、改造、预防犯罪,整顿社会治安,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办案人员要结合办案实际,及时化解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纠纷,极力促成双方和解,恢复已破坏的社会关系;通过纠正错案,有效化解矛盾;通过严格执法,减少不安定因素。这些工作,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

五是树立规矩意识和团结意识

检察人员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服从领导安排,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案。守规矩就要讲程序,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不捕不诉案件都要层层报批。强化团结意识,就要意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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