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

2020-02-18 10:59:40来源:仪陇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我院结合实际工作积极研究对策,与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五方面着手,有力地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平稳开展。

一方面扎实开展摸底排查

《通知》要求,各司法所须通过电话汇报、视频核查、手机定位、个别报告及村社核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在矫人员涉疫情况排查,特别是是否有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近期有无湖北旅行史。外省市法院判处的仪陇籍缓刑人员确因疫情影响暂无法报到,经司法所核实后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报到,并位置共享,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登记建档,线上告知其应该遵守的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相关的社区矫正法律文书材料则待疫情解除后进行签章确认。另近期外省返仪、新报到人员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按要求实施隔离。

二方面变更工作模式

取消集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对在矫人员的入户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把传统的当面谈话改为微信视频谈话,并采用截取视频的方式制作谈话笔录,定期通过微信视频、学习强国软件系统等方式对在矫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每日通过微信、手机定位等方式进行在矫人员行迹核查、学习监督,盯紧看牢,确保不出问题。

三方面强化宣传领导

组织各司法所加强对在矫人员防疫知识宣传,通过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在矫人员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要求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强化自身防疫安全。同时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涉及的10类犯罪情形制作成简要的法治教育PPT,对在矫人员进行在线教育。

四方面落实值班制度

县、乡(镇)两级建立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日常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司法所每日15时前报告本辖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和社区在矫人员疫情防控情况,有事随时报,无事报平安,县局及时汇总上报。截止目前,我县社区在矫人员无涉疫情形。

五方面强化监督

《通知》明确,检察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监督力度,通过现代化设备进行监督,减少实地督查频次,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情形酌情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县司法局须按时整改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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