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检察院及本院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我院第二检察部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与县看守所联动对关押人口密集、易造成疫病迅速扩散的监区从思想认识、日常防护、监区管理及后勤保障四方面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抗击疫情我们在行动
一是高度强化思想认识
1月31日,我院第二检察部与县看守所专题召开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联系会议。疫情当前,人人有责,会议要求全体民辅警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克服麻痹思想,“闭所管理”值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坚决做好日常防护
一方面调整办公模式及值守时长。按上级安排,疫情期间为加强监管力量,同时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从2月9日开始,将拘留所与看守所合并办公,所有民辅警分为三个大组定期轮流驻所,每组民辅警值班一个月,需在看守所值班的民辅警必须先到拘留所隔离备勤15天,没有出现“新冠”症状的民辅警方可进入看守所值班。
二方面强化民辅警自身防护。全体民辅警在值班备勤期间,须做好自身清洁,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驻所医生每日两次的体温测量。
三方面加强监区内的防护工作。增加监区消毒的次数,安排专人每日定时对监室和监区内外的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增加驻所医生巡诊和测量体温次数,确保在押人员突发疾病时能得到及时救治。
三是优化调整监区管理
加强对新入所人员的检查隔离。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除进行基本的五项体表检查外,需要办案人员出示犯罪嫌疑人近15天的行动轨迹和医院开具的“新冠”病毒肺炎筛查证明;收押后对新进人员需进行15天隔离观察,无“新冠”症状者方可调换监室。
对在押人员实行非接触会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来看守所提讯、会见,须提前预约,并备好相关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且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提讯及会见一律采用双向视频系统进行;暂停在押人员亲属会见,在看守所大门外张贴通知公告。
四是未雨绸缪保障后勤
加购防护设备、消毒设备和药品,为全体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提供充足的消毒灭菌物资,对民辅警伙房、食堂、在押人员伙房定时消毒。食堂食材由专人配送,后厨备餐全程须佩戴口罩,对食材进行灭菌处理,避免食材污染,且肉蛋类均要求全熟制作,另取消集体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