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惊天的“大秘密”被她们传开以后……

2020-02-18 10:39:58来源:顺庆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但仍有一些人编造散布谣言,或听谣信谣传谣,通过微信、微博、QQ等方式广泛散布各种虚假谣言,在群众中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甚至引发大量群众抢购各类生活用品等,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秩序。更可能阻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最可怕的是被不法分子利用,让自己身陷囹圄……

蝴蝶煽动一下翅膀,就有可能掀起大洋彼岸的风暴……

造谣、听谣、信谣、传谣的你,是否想过后果?编造、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属法律严格禁止的对象。法不容情,对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利益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厉打击,需要犯法者买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抗“疫”战是一场艰巨的人民战争,需要中国人民凝神聚气,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打响疫情防控全面战役,来不得半点分心,更不能放任谣言横行,从而造成内耗。“谣言止于智者”。

疫情当前,国家面对重大考验,每一个中国人也将面临战疫大考,你准备好了吗?!针对造谣、信谣、传谣者的打击,法律严惩是国家司法应尽之责,但更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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