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考时间确定,不延期!

2021-02-20 08:28:59来源:新华社编辑:王青山

记者2月19日从教育部获悉,2021年高考全国统考时间“回归”,确定为6月7日、8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高考曾延期至7月举行。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根据《规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延伸阅读

这些考生可享加分或优待

《规定》第46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 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 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第47条指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符合第46条、 第4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各省(区、市)应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依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 有关省(区、市)地方性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包括第46条、第47条规定的分值)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凡符合第46条、 第47条有关情形和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 必须经过本人申报、 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此外,《规定》指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 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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