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搞工程需要资金 南充无业女集资诈骗近千万元

2020-08-13 08:25:26来源:南充晚报编辑:王青山

“你把钱放在银行里,不如拿给我投入到工程当中,只管每个月领利息就是了。我可以每个月都给你们付利息。你们把钱借给我,当月利息我马上就给你,我工程也做起走了,也带到你们发点小财。既然是朋友,我们也要共同富裕嘛!”

只要说是朋友,殷娇(化名)就主动请客吃饭,经常出入高端会所、美容馆,气质高雅、财大气粗、待人热情。看着殷娇的老公是政府干部,兄弟还在做着大量的工程,自己还合伙开着餐馆,而且借款又是朋友介绍的,借条、利息都写得明明白,约定月利息达3分至1角,但付息及时,从未拖欠,殷娇身边近40名朋友及其亲属心动了,近千万资金流到了殷娇的手中,但都被她玩到不知哪里去了!终于,东窗事发……

近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殷娇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我们家过亿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里,把钱借我就能共同富裕”

2013年3月,殷娇在一次朋友请吃饭时认识了生意人成某群。成某群一直都有投资工程赚取高利的想法,当时已经欠下了巨额赌债、被多次催讨的殷娇就想到了利用做工程行骗

一个月后,殷娇主动联系了成某群,宣称与丈夫刘某华一起正在做当时南充最大的道路交通工程,目前政府资金尚未拨付到位,需要自己垫支,只要政府结账后就能获利过亿的款项。殷娇随即带成某群到自己兄弟负责的该标段察看,标段的经理知道这是自己老板刘某的嫂子,纷纷向她打招呼。成某群深信不疑,和殷娇回到了殷开的饭馆吃饭,殷便提出向成某群借款,约定月利息为3分,成某群当即借给殷娇5万元,殷当即返还给成利息1500元。第二月将到期,殷娇在给成某群付利息时提出,如果成某群为其介绍其他人把钱借给她,可以把每月利息提高到1角,成付给他人利息后,多的利息部分可以作为好处费由成享有,成某群动心了。

殷娇同时利用自己的一切关系开始借款。罗某志是殷娇前夫刘某华的战友,殷娇让罗某志借给她10万元……

链式反应资金滚滚而来,疯狂放贷上演幸福狂欢

在第三月到期殷娇给成某群付利息时,成某群介绍了王某萍、杨某全、苏某缘、刘某芳等人与殷娇认识,王某萍借款58万元、杨某全借款54.2万元、苏某缘借款84万元、刘某芳借款9万元,殷娇当时获得款项200余万元,同时也按照月息1角的标准当场返一个月利息。之后殷娇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成某群利息,成某群对殷娇做工程、财大气粗、有还款能力深信不疑。

受成某群介绍获利的王某萍也想像成某群一样再获利,于是想到了自己的小姐妹伍某琴。2014年5月,伍某琴经王某萍介绍认识殷娇,殷娇告诉伍某琴,她做啥子不要问,每个月领利息就对了,月息3分。伍某琴听后就认为只要可以赚钱,,就准备把钱借给殷娇。两三天之后,伍某琴从银行取出现金5万元和王某萍一起在蓬安相如广场清凉世界将钱交给殷娇,殷出具了借条并当场支付了利息现金1500元。2014年7月20日,伍某琴和王某萍一起再次来到清凉世界,伍某琴又将现金5万元交给殷娇,同时把之前出具的5万元借条撕了,殷娇当即重新出具了10万元借条,并给了利息现金3000元。殷娇和伍某琴熟悉之后,伍某琴又先后主动于2014年11月20日、2015年3月8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11月30日借给殷娇5万、10万、5万元、3万元现金,累计33万余元。

殷娇觉得做戏就要做全套,于是有时间就约这些曾借款的人吃饭,每年还不定期组织借款较多的人到“自己的工程项目点”考察,似乎海南、贵州、海口、沈阳、成都、重庆到处都有殷娇承包的工程、投资的制衣厂等。一路上,殷娇带着大家游山玩水、住高级酒店、享受风味大餐,还介绍据说有上亿资产的建筑老板曹某均和大家认识,让大家既感受到了她的雄厚财力,更享受到了一辈子也难遇到的人生狂欢。

借款给殷娇并出去旅行、考察的人回家后更加疯狂地为殷娇联系借款,他们认为这“既能给朋友带来财运,又能让自己获利,还能帮助给自己好处的殷娇,这是就双赢多赢共赢呐!”于是,成某群介绍刘某平借款14万元、成某群介绍张某华借款8万元、成某群介绍蒋某慧借款34万元、成某群介绍殷某连借款10万元、成某群介绍刘某芳借款9万元、成某群介绍侯某龙借款21.9万元;陶某华经其表妹邹某华借款18万元、陶某华介绍唐某华借款14万元;伍某琴介绍杨某琼借款2万元、伍某琴介绍伍某平借款5万元;苏某缘介绍罗某娟借款3万元……借款给殷娇有好处的消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借给殷娇的钱也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2月底,殷娇共计向38人借款893万元!

资金断链神秘失踪,昔日大款锒铛入狱

疯狂地借款,疯狂地还息,疯狂地享乐,当借入的资金越来越多时,支付利息已显得入不敷出。

2016年2月1日,殷娇以其老公刘某华工地没钱发工资为名义向成某群借款5万元,承诺只借20多天,正月十五之前一定归还。之后,殷娇再没有借到他人的钱,也没能像以前一样按时给借款人支付利息。不久,要求支付利息的电话打个不停,殷娇无奈,给大家解释说工程款马上就要下来了,让大家再等一等。

2016年1月,殷娇召集债权人开会,提出了一个分期还款方案,杨某全等债权人被迫同意。个别借款人还依然认为这是债务纠纷,找着殷娇要钱,并于2016年4月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个别借款人不服,怀疑遭到了集资诈骗,于2016年7月12日向蓬安县公安局报案。2016年7月18日,蓬安县公安局对殷娇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殷娇听说已经立案,马上外逃,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6年9月1日,在云南省曲靖市开远县铁路公安处石林派出所民警配合下,蓬安县公安局干警在当地运通招待所将殷娇抓获归案。2016年10月4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殷娇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2016年12月4日,蓬安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殷娇借的钱到哪儿去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疑虑重重。殷娇供诉其中400到500万元支付了利息,先说拿给曹某均近500万元,又说拿给其前夫刘某华近600元。当侦查人员找到殷娇的前夫刘某华时,刘说自己与殷娇在2015年年底之前感情很好,但发现殷娇背着自己在自己战友老婆马某玉那里借了25万元钱,当时自己非常生气,就和殷娇协议离婚了,并表示借钱的事自己一概不知情,借的钱自己一分都没有拿。侦查人员找到殷娇的男友曹某均时,曹说2016年3月时通过微信认识了殷娇,殷娇说自己老公出车祸死了。曹说和殷娇没有任何的经济往来,也没有一起投资搞工程,自己一直在新疆做建筑工程,没有注册公司。近千万的巨款不知所踪,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追查赃款下落。

2017年7月14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殷娇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起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近日,蓬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殷娇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殷娇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该案已生效。

从本案看来,殷娇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正如殷娇前夫刘某华的战友受害人罗某志所说:“当时殷娇打我借钱并要求不告诉刘某华,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违背了常理。按说我不管怎样都应该找刘某华确认下到底是不是该把钱借给殷娇。但是,一方面觉得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去问,怕伤了感情;另一方面也觉得利高,他们家有工作,开了餐馆,又有人在做工程,就轻信了。后面我找刘某华要钱的时候,刘某华问我殷娇找我借钱的时候我为什么不给他说,搞得我有苦说不出,现在想起来就后悔。”

检察官提醒

轻信、贪婪是集资诈骗最容易攻破的弱点。该案承办检察官刘运镁提醒大家:

(一)集资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追赃挽损困难。除利息外,大多数受害人经济损失没有得到补偿。追赃挽损困难。一是殷娇集资诈骗的资金并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为了拉拢人心、募集资金,大部分资金被其通过赌博、旅游、吃喝、消费等方式挥霍。二是案发前殷娇以ATM多次取现的方式转移了赃款,资金去向难以查明,无法追回。

(二)集资诈骗受害人年龄偏大,损失承受能力低,容易心理失衡。结合该案分析发现,受害人年龄普遍偏大,平均年龄53岁,以中老年人为主。受害人中离退休老人1人、下岗职工16人,个体工商户8人、退伍军人2人、社会无业人员11人,其中社会闲散人员和下岗职工占71.1%。这部分人手中的闲散资金大多为毕生积蓄,是养老钱、保命钱,部分人被骗资金甚至是抵押房屋借贷而来。在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时,受到犯罪嫌疑人与之相关的同事、朋友、亲属等的劝说下,经不起高利的诱惑而冒险投资。因此,这部分人经济基础薄弱,损失承受能力低,在不能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容易心理失衡,甚至产生过激行为。

但是,只要我们擦亮眼睛,也不难发现这类案件的明显特征:

一是承诺高额返利。非法资金案件中,投资人往往一掷千金,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其中一名被害人苏某某甚至变卖自家唯一的住房,无一不是被高额返利迷了眼。可知高额返利需要靠后期集资续入,资金运转十分脆弱,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投资者随时可能血本无归。

二是大多以合法外衣掩人耳目。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即是打着公司的名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样样俱全,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打着响应国家政策的幌子,采取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汽车融资租赁、创新理财等模式开展非法业务,骗取群众的信任。

三是大多喜欢虚假宣传造势。殷娇追求享乐,多次组织投资人旅游散心、吃喝玩乐……这些都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一旦认真,你就掉坑!这些刻意夸大的宣传攻势,无非是犯罪分子想营造自己资金充足、实力雄厚的假象。投资有风险,天上从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高额利息陷阱,通过合法正规的途径理性投资,避免财产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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