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电话去领补助款 南充一家长被“套”走3万多

2020-07-01 08:07:39来源:南充晚报编辑:王青山

一位学生家长接到自称是“教育局”吴主任的电话,对方称要向他发放3600元的学生生活补助,他按照吴主任在电话里的指点,到ATM机上操作,结果被骗走35266元……

接到电话去领钱 反被骗走几万元

2015年4月6日中午1点多钟, 蓬安县中年妇女汪某接到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她儿子学校的陈老师,说她儿子马上初中毕业了,可按每年400元的标准到银行领取9年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款3600元,并告诉了她“教育局”吴主任的电话。汪某便把此事给她丈夫宋某讲了,叫宋某和吴主任联系。

宋某立即给吴主任打了电话,问怎么领生活补助,电话那头的吴主任寒暄一番后,便叫宋某带上银行卡去附近找一台ATM机,到了之后再给他打电话。于是,宋某便到附近找了一台ATM机,再次打通了吴主任的电话。吴主任让宋某按照自己的指点在ATM机上操作。吴主任问他卡上有多少钱,他说有35266元。接着吴主任就让他点转账键,输入一个账号,之后又叫他输入转账密码35266以后点确认键,最后告诉他,等两个小时后就把3600元生活补助打到他的账户上。宋某完成一番操作后,觉得不对劲,便去问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发现他被骗了,叫他赶紧去报案。

分工合作搞诈骗 两月骗得五十万元

警方全力侦破此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胡某和陈某等人,他们都是川西某县人,均为小学文化。案发不久,警方便抓获了罗某和胡某,但陈某却不知所终。

2015年3月,罗某在一家网吧上网时,看到网上报道了有人冒充老师和“教育局”工作人员,给学生家长打电话骗钱的消息, 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在网上购买了5万多条南充市辖区内初中三年级学生的信息。 然后招揽帮自己打电话的人员, 先后联系了老乡胡某和陈某来当下手。 罗某从网上买了3张身份证,又让胡某从重庆买了几张身份证, 他们还专程赶到南充, 在一家小超市办了26张电话卡。 此后罗某又购买了手机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办好这一切后, 罗某与胡某、陈某来到广西柳州,租下房屋,安营扎寨,开始从事诈骗活动。罗某还请了一个福建人何某帮他介绍了一刘姓男子帮忙在诈骗成功后去取钱。在整个诈骗活动中,由罗某冒充“教育局”领导,胡某和陈某则冒充教师。

据警方查明, 从2015年4月6日到5月28日,罗某、胡某、陈某采取上述方式共诈骗42人, 诈骗金额共计502365.66元。

潜逃四年去投案 领刑三年罚二万元

案发后,罗某、胡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11月15日,蓬安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漏网之鱼陈某在外面潜逃4年之后, 饱受惊吓和痛苦, 于2019年11月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蓬安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学校老师与“教育局”领导,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学生家长虚构学生可以领取补助款为由, 骗取宋某等42人的钱财,共计502365.66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陈某退回部分赃款,审理中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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