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

2022-09-15 08:25: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四川在线记者 张斌 南充观察 兰靖雯

9月14日,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顺庆区李家镇野鸭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晓君违规实施项目建设问题。2022年2月,郑晓君在未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即申报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项目中标后未满公示期便允许施工方进场施工,并安排人员编造项目民主议事流程等资料。郑晓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部县长坪镇原乐垭村党支部书记母志强、村主任何晓林规避招标肢解项目等问题。2017年3月,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建议,原乐垭村对活动室进行重建。母志强、何晓林将设计图纸交给工程建设老板候某某进行预算,预算价格为280余万元。为规避招标程序,母志强与何晓林商议,将工程分解为三部分,后通过“三议”工作法以比选方式确定侯某某为工程承包人并签订合同。此外,母志强、何晓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充县太平镇原张家坝村党支部书记张平虚列项目套取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在张平任职期间,该村多次通过虚报村级建设项目,向县财政部门申请“一事一议”补助资金共计19万余元,并将其中12万余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营山县骆市镇原柏树村党支部书记李中明在工程发包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8月,骆市镇柏树村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建设该村7、10社的社道公路。在竞争性谈判时,李中明未严格审核竞谈方的资质条件,将该项目发包给了无资质的罗某某承建。李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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