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纪委通报4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2020-08-20 08:26: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川报观察记者 蒲南溪

8月19日,记者从南充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南充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1.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原首席代表魏娜在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中失职失责问题。魏娜在办理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中,违规受理申请,擅自降低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并为其办理易地建设许可证,导致少征收易地建设费2381.69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魏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仪陇县原农工委主任鲜明强、原副主任侯太平、胡长清向设计、监理单位索贿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鲜明强、侯太平、胡长青在县农工委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处理单位费用为由,先后3次向设计、监理公司索取现金共计12万元,并予以私分。其中,鲜明强分得4.6万元,侯太平和胡长青各分得3.7万元。此外,鲜明强、侯太平、胡长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3.顺庆区共兴镇七沟村党支部书记蒋登均、村委会原主任郑忠建伪造招投标资料问题。2017年7月,顺庆区共兴镇七沟村组织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涉及金额23万元。蒋登均、郑忠建商议决定不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直接交与个体户张某某以某公司名义承包安装。为顺利通过项目验收,郑忠建根据张某某提供的公司资质材料伪造招投标资料。蒋登均、郑忠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营山县法堂乡卫生院原院长侯春乐等人违规套取门诊医疗费问题。2012年至2017年,侯春乐与副院长杨小松、报账员徐良辉、工勤人员罗亚明、药房管理人员李小英等人共同商议后,套取五保户门诊医疗费共计94697.6元,用于发放卫生院干部职工津补贴等。侯春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杨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良辉、罗亚明、李小英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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