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高坪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采矿案,成功打掉了一个隐藏在辖区内的盗采、销售矿产资源犯罪团伙,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
2022年5月至12月,被告人冯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在高坪区都京街道庙儿嘴村已被政府统征未开发的山坡上、嘉陵江七桥南侧引桥旁盗采泥夹石、砂夹石。为获取高额报酬,被告人李某等人接受冯某某等人的安排在盗采现场负责望风、指挥运输车辆和清理道路上的落石;被告人李某某等人明知冯某某等人盗采泥夹石,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租赁费将挖掘机、铲车等出租给冯某某等人,并亲自或安排驾驶员帮助盗采泥夹石。被告人何某等人明知冯某某等人盗采泥夹石,仍多次在冯某某等人处购买盗采的泥夹石并出售获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李某、李某某等人违反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其行为构成了非法采矿罪,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达75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何某等人明知冯某某等人开采的矿产资源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达10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据此,在案的17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依法判处四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司法零容忍!近年来,对区域内普遍存在的盗采矿产资源现象,高坪法院依法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司法保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保护可持续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法院在此提醒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采矿不仅会造成矿产资源损失,还会直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循环,广大群众要树立资源保护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任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犯罪行为必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