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拒执罪?

2023-12-04 15:30:57来源:仪陇法院编辑:林凌

什么是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他情节严重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以案说法

仪陇某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牟某某明知公司账户被仪陇法院冻结,为规避执行,指示公司财务部、销售部在2022年1月至5月期间,使用其他公司的账户收取柑橘销售款296万余元,同时将该296万余元资金全部开支,致使仪陇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仪陇法院在整理固定证据后将仪陇某农业有限公司、牟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仪陇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2年12月30日仪陇法院判决被告单位仪陇某农业有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八十万元;被告人牟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该案中,被执行公司在明知有履行义务且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采取另用其他公司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转移公司收益,以此达到逃避执行的目的,致使众多申请执行人利益受损,系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为惩戒拒执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法院将仪陇某农业有限公司、牟某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依法定罪判刑。面对刑事处罚的强大威慑力,牟某某积极偿还,履行了部分债务,有力震慑了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发挥了刑罚的惩罚、教育及预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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