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多元解纷促和好 给婚姻多一点可能

2023-09-07 15:27:16来源:仪陇法院编辑:林凌

“漆法官、张主任、童主席,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挽救了我的家庭!我今后一定改正自己的不良嗜好,好好经营家庭。”当事人李某激动地说道。

今年6月,仪陇法院利用“1+4+N”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县婚姻登记中心、县妇联三方共同调解和好一起王某(女方)与李某(男方)的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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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王某与李某自由恋爱后于2014年2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由于李某婚后经常花钱大手大脚,工资入不敷出,对孩子也不管不顾,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县矛盾纠纷导流员审核了王某提交的起诉材料后,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多年且育有两名子女,感情基础较好,有调解的可能,在征得王某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张艳莉进行诉前调解。

张主任通过与李某电话联系,了解到其并不想离婚,并希望能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与王某好好谈一谈。张主任遂从有利于维系家庭亲情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对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于法,最终,王某表示愿意在法院的见证下与李某面谈。了解到这一情况,县法院趁热打铁,请张主任将双方约到法院的婚姻家事调处室,并邀请了同为特邀调解员的县妇联主席童颖共同参与调解。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够成为夫妻,本身就是一种缘分。希望你们能珍惜缘分,多沟通交流,共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调处室内,县法院漆法官首先向王某、李某发放并宣读了法院印制的《德乡家书》。

“你也应该多关心妻子和孩子,认真工作,不良嗜好不仅伤害你自己,更会对家庭产生不良影响。”

“一家人有事应该多沟通解决,要相互谦让,绝对不可以使用暴力。”

县妇联和县婚姻登记中心的两名特邀调解员也分别向原被告做工作,最终,在大家的耐心调解下,王某表示愿意再给李某一次机会,李某也表示今后将回归家庭,用心经营夫妻感情,二人重归于好。

今年以来,仪陇法院依托仪陇县“1+4+N”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精准把握离婚纠纷特点,邀请县民政局、县妇联擅长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加大诉前分流和调解力度,有效提高诉前和解率。今年以来,仪陇法院已委派调解离婚纠纷209起,调解成功186件,其中调解和好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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