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示范诉讼+”机制显优势 “一揽子”化解52起纠纷

2023-06-28 16:23:20来源:仪陇法院编辑:王青山

近日,仪陇法院运用“示范诉讼+”解纷模式,高效化解52件买卖合同争议系列案。该批系列案是仪陇法院运用“1+4+N”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示范诉讼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方式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业主维权诉至法院

2022年12月,仪陇法院陆续收到仪陇县某某小区张女士、李先生等57位业主的诉状,要求该小区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

立案部门审查发现,该批案件诉求相同、诉争事实类型相同,可能涉及的群体较大。若采用传统的审理方式处理这批案件,判决后可能继续引发大规模诉讼案件进入法院,将极大增加法院的审判压力,不利于高效处理、系统治理此类纠纷。

“示范诉讼”提高效率

经过研判,仪陇法院决定采用“示范诉讼”机制化解此类群体纠纷。为此,法院选取了5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优先、快速审结。

经审理,法院判决开发商向业主支付部分违约金。案件生效后,承办法官和仪陇县物业纠纷调处室的特邀调解员结合案件判决结果,对其余案件所涉业主和开发商予以释法明理,使双方对诉讼成本、诉讼风险有充分认识,对诉讼结果有所预判。

最终,其余52起纠纷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予以了司法确认。截至2023年5月19日,57起纠纷已全部履行完毕。

示范诉讼的意义

“示范诉讼+”机制系仪陇法院为高效处理物业、商品房预售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中的一种统筹“示范”与“就范”的纠纷解决形式,前期引导当事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形成判例或者调解方案,后期采取“示范诉讼+司法调解”“示范诉讼+委托/委派调解”等多元解纷手段,让其余大批量平行案件当事人接受示范诉讼的裁判、调解结果,诉外实质性化解群体矛盾纠纷。

“示范诉讼”机制在统一裁判尺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还为当事人理性维权提供了裁判指引,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一案巧解、多案共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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