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犯罪案

2023-06-06 21:22:47来源:嘉陵法院编辑:王青山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力守护生态环境资源和公共利益。

图片

2022年9月21日晚上,钟某来到南充市嘉陵区河西镇某地架设捕鸟网、放置诱鸟器猎捕黑水鸡6只,带回家处理后将6只黑水鸡冻放于冰箱内。

2022年9月24日晚上,钟某来到嘉陵区河西镇某地采用同样方式捕获黑水鸡41只,后与朋友一起食用。经西华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鉴定,涉案黑水鸡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物种整体价值为300.00元/只。

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没收在案扣押未移送的黑水鸡死体六只;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一万四千一百元。

图片

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依法保护好、守护好,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本案的公开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