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法院典型案例亮相川渝妇联三八维权宣传活动

2023-03-10 09:54: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3月9日上午,重庆市妇联和四川省妇联在四川省眉山市举办“川渝携手同护她权益 巾帼力量共筑家平安”——川渝妇联合作签约仪式暨“三八”妇女维权宣传活动。活动中,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晓丽代表四川法院对妇女维权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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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典型案例是李晓丽法官审理的00后女主播案,曾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被网友评价为“正义的判决”。该案还入选了2022年四川省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省第七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以及四川法院涉信息化产业发展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活动中通过对该案的讲解,展现了用法治手段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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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川渝两省妇联合力为两地共建的“川渝维权专家库”专家代表颁发证书,为“川渝妇女儿童维权站”授牌,并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启动“川渝妇女儿童维权行动”。来自川渝两地妇联系统及党政机关的上百名干部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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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晓丽法官对女主播案的分享,我们都听得特别认真,对我们妇联干部维护妇女权益有新的启示。”四川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邓首国表示。

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社会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通过增进川渝妇联合作,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建设。

“女主播”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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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雅直播、净化网络环境

——某传媒公司与毛某合同纠纷案

·引 言·

直播时代,网络主播成为当下的火爆职业。一些经纪公司用高收入为诱饵,吸引年轻、漂亮的女性签约。但是,主播确难以履约,为什么呢?

·案件基本情况·

“每天工作六小时,保底收入过万,全球范围内策划演艺活动。”面对传媒公司开出的诱人条件,00后毛某特别心动,与公司签订了《网络经纪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六个月,但是直播不到两个月,毛某就坚持要解约,还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司。公司则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毛某向公司支付解约金、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

·办案过程·

媒体报道 舆论关注

第一次开庭前,多家媒体以“南充三名00后女主播自曝行业内幕”进行报道,引起多方关注和激烈的讨论。

拨开迷雾 探究真相

主播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本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毛某及另两名女主播反映,公司要求主播向男性观众发送裸露、色情的视频、图片,要求主播与观众保持不正当的暧昧关系,以此赚流量,骗打赏。作为承办法官,此情况引起了我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持续跟进调查情况。

最终,公安机关没有查到公司有违法行为。本案事实如何认定?虽然媒体报道得言之凿凿,但是法院还是要靠证据来认定。第一次庭审中,对毛某和几名女主播陈述的事实,公司矢口否认,还指责毛某诽谤。孰是孰非,还需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毛某称,其手机中有聊天记录可以作证,但不慎删除,需恢复手机数据,另有一些证人知情,不敢出来作证。

为查明案件事实,我决定延长举证期限。第二次庭审中,毛某等人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公司的一些原主播和管理人员也提供了证言和相关的证据。事实逐渐清晰。

直面矛盾 公正判决

本案中,谁在违约呢?

从主播来看,合同约定合作期限六个月,履行期限不到两个月,毛某提前解约,违反了合同约定。从公司来看,线上,传媒公司以对主播进行惩罚的低俗内容吸引观众;线下,传媒公司要求主播通过喝酒、聊天、发送不雅图片等媚俗手段,与打赏“大哥”维护关系的行为,有损主播的身心健康,也违反了合同约定。

如何评判呢?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我决定直面矛盾,顶住压力,潜心钻研,用判决传递正确的价值观,既要尊重合同约定,又要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我的意见。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大众审美情趣,有损网络文明,亦有损主播的身心健康,违反合同约定,主播提前解约,有合同依据,因传媒公司违约在先,故对其要求毛某支付解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潇湘晨报、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对该案进行了报道,舆论认为该判决是“正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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