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优秀个人的决定》,对50个优秀集体和94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史航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
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史 航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第五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