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后门”不好走,小心这个诈骗套路

2024-03-08 16:10: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林凌

“感谢检察官,帮我把多年前被骗的钱要回来。这次我得到教训了,再不相信什么走后门了”李丽(化名)如是说道。

李丽的儿子是阆中市某国企的一名临时工,2017年9月,李丽认识了陈红(化名),陈红告诉李丽他在该国企“有关系”,可以帮助其儿子“转正”成为正式工,但是需要8万元的“活动经费”。李丽信以为真,为了帮助儿子“转正”,先后分三次将8万元转给陈红用于请客、送礼。随后,陈红收到这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的日常开支,并未帮助田某某办理转正,且一直未归还。

直至2021年2月,李丽的儿子始终未转正,李丽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2021年3月,陈红被阆中市公安局电话通知到案。经过讯问得知,陈红不在该国企上班,也不认识该国企的人,没有所谓的关系,听说李丽想“走后门”让儿子成为正式工,想到可以以此来牟利,遂向李丽进行了诈骗,而诈骗得来的8万元早已被他挥霍殆尽。儿子转正的事没有办成,钱也没有了,李丽对自己损失感到很无奈和委屈。

案件移送到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郭琳军在审查案件后,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陈红释法说理,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鼓励其积极退赃,真心悔罪。

“我认罪悔罪,愿意退赃。”通过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陈红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当庭表达了愿意退赃的意愿。

2024年3月6日,陈红退回了现金8万元的赃款,取得了被害人李丽的谅解,李丽的损失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弥补。

检察官提示:以“帮助安排工作、帮助转正等事项收取好处费、活动经费”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方式,不法分子往往会以“有关系”“走特殊通道”等名义予以承诺,套路方式不算新颖,但仍不断有人掉入“陷阱”,可见大多数人还存在着“走捷径”的侥幸心理。因此,无论找工作还是为办理入学,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易相信他人,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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