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我感觉到区检察院、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法律执行中严肃与温情的有机统一……”12月7日上午,在全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后,市人大代表梁琛、区政协委员向杰峰如是说。
当天上午,顺庆区检察院对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了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社区矫正中心的集中学习室、职业技能培训室、心理矫治室等办公场所,翻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中心是否采取分级分类和个性化矫正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详细询问了社区矫正过程中教育和帮扶措施的落实情况。
区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年近七旬的肖某某在身患重症的情况下,跳入冰冷江水中救人的感人事迹,并表示肖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一直表现良好,悔改态度积极。目前,肖某某刚做完手术,生活面临困难。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已开始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认定,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为其申请救助措施。向杰峰委员提出,肖某某虽然是社区矫正对象,但其不顾自身安危下水救人的行为应得到肯定和鼓励,将发动政协委员捐款,帮助其渡过难关。
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抑制再犯罪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顺庆区检察院与顺庆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细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内容,拓宽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视野,活动效果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与肯定。
下一步,顺庆区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履职尽责,推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常态化,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实现检察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