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讯(杨巧玲)“我完全服从组织处分决定,保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养成良好生活作风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御各种腐败思想侵蚀,不断强化自身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5月31日,违纪人员何某在高坪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忏悔道。
据悉,针对近期区内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高坪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案件查办相关情况,深刻剖析案件根源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指病有“源”,治病有“靶”。
“听了处分决定让我深受触动。以前只是常听到他人受处分的消息,感觉与自己无关。但今天听到身边的同事因违纪违法被处分的消息,心情很是沉重,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粟小平感慨道。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坪区纪委监委探索实施“133”以案促改工作法,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作为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用身边“活教材”警示身边人,实现警示教育“放大效应”。
“我们坚持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采取‘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方式,将已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活教材’,精准滴灌廉洁‘营养剂’,教育引导干部摒弃‘看客’心态,坚决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据高坪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罗小强介绍,在宣布处分决定后,高坪区纪委监委还将持续强化后续管理监督,对案发单位处分决定执行、以案促改问题清单整改、问题整改“回头看”等进行常态化跟踪督促。同时督促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廉洁教育、严格干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推动以案促改落地落细。
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是高坪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高坪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综合运用现场旁听庭审、开展廉政家访等形式,分层级、分系统、分领域,用身边“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普纪普法教育。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6场,涉及党员干部及家属800余人。
高坪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张斌表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用好监督“放大镜”,坚持以案促改、以案施治,深挖典型案件问题根源,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