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连日来,顺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小作坊、小经营店开展跟进监督,引导食品小作坊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底,顺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的26家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存在生产场所环境恶劣、生产设备简陋、无证无照经营等情形,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
随即,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三小”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三小”经营者381家,立案查处18起,处罚没款1万余元,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顺庆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即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提醒
发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线索
请向检察院反映举报
顺庆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何敏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如发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线索,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举报。顺庆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