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伤人事件频发!嘉检君提示您这样做……

2021-11-06 11:45:39来源:嘉陵检察编辑:王青山

近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精神病人伤人致重伤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犯罪嫌疑人高某于2021年4月26日用菜刀将其邻居何某砍伤致重伤二级。经司法鉴定,高某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检察官调查核实,何某治伤花费2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家庭贫困无赔偿能力,遂对被害人家庭给予30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近年,在本辖区还发生了多起精神病人伤人杀人事件,对社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2019年9月27日嘉陵区精神病患者青某将同村正在农田里干农活的村民陈某伤害致死;2020年11月15日嘉陵区精神病患者赵某与他人发生争执时用拳头将劝架的胡某殴打致死。

精神病人伤人、杀人事件频频发生,这些事件具有突发性、随意性,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齐抓共管,才能“防患于未然”,提高老百姓的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嘉检君提示

精神病人的家属和监护人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给予其足够的关心和爱护以及情绪上的疏导;积极送医治疗,监督保障其日常服药情况;发现有重大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要及时报告基层组织并强制送医治疗。

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对本辖区的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对精神病人的家庭应摸清情况,底数清楚,定期走访,给予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困难家庭应当给予政策、金钱等方面的扶持和帮助。

司法机关对办理的精神病人伤人案件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提醒;对实施严重伤人事件而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及时启动强制医疗程序。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精神病患者救助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拨付专用资金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精神病患治疗保障体系,特别是对经济特别困难的重度患者家庭,建立政府兜底救助扶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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