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依法对一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021-11-06 11:44:03来源:嘉陵检察编辑:王青山

近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罪犯启动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罪犯曹某原有服刑史,又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次因身体原因无法收监执行。经法院审查后准备启动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嘉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过程中,为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行为,该院依程序核实了该罪犯身份,并对其身体诊断结果、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社区影响、村委会意见等进行监督,有效确保了此次调查评估活动在合法、有序中完成。

新的社区矫正法施行后,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有效杜绝我区出现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又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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