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公开宣告、训诫教育 顺庆检察官“叫醒”醉酒人

2021-11-06 11:39:42来源:顺庆检察编辑:王青山

“感谢检察官给予的机会,我们一定汲取教训,做到遵纪守法、安全驾驶。”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陈某某等人在宣告会上如是说。11月5日,顺庆区检察院向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某、陈某某等9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

为贯彻落实轻缓刑事案件慎捕慎诉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综合审查,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对危险驾驶距离较短,血液中乙醇含量较低,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的9起危险驾驶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你们要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深刻反省、认罪悔罪,主动虚心接受教训,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对法律心存敬畏、遵纪守法。”宣告会上,顺庆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对不起诉人进行训诫,从普及酒驾的常识性知识、酒驾的危害后果、如何避免酒驾、酒驾被处罚后对家庭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释法普法,给参加公开宣告会的人员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讲堂。

被不起诉人纷纷表示,接受训诫教育后真正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危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今后一定安全驾驶,并引导身边的朋友远离酒驾。

顺庆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利君表示,通过此次不起诉公开宣告和警示教育,在彰显法律温度的同时,切实增强了被不起诉人的守法意识,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弥补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处罚的空白,顺庆区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同时,正在积极探索通过以公益服务的方式作为替代性惩戒措施。下一步,将不断创新和丰富工作方式,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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