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检察院召开涉企案件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会

2021-08-25 16:33:46来源:顺庆检察院编辑:王青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我院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8月23日,顺庆区检察院召开何某等11人及所涉公司虚开发票案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敬主持,第一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参加。

案件详情

经查明,2016年以来,被不起诉人何某等11人所在公司为了便于平账,示意员工在外成立“空壳公司”,被不起诉人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宣传推广费”等名义为该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制度造成危害,已涉嫌虚开发票犯罪。

此前,顺庆区检察院就该案办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举行了公开听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及各嫌疑人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已全部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员工工作稳定,建议从宽处理。顺庆区检察院经认真研究,采纳了听证意见,遂依法对涉案人员及所涉公司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集中宣告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副检察长龙敬依法对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告诫其要深刻反思错误,汲取教训,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严守法律红线,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听到不起诉决定,我忐忑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更坚定了企业在南充投资创业的信心。我们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改正错误,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为企业发展作贡献,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感激地说。

为表达内心的感激,听证会后,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一幅写有“执纪严明敢担当,依法护航促发展”的锦旗,送到了顺庆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龙敬表示:“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我院将履行检察机关法定职责,积极敦促、跟进企业后续改进工作,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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