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1075尾!放流鱼苗修复生态

2021-07-27 10:40:13来源:顺庆检察编辑:王青山

2021年7月26日上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会同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顺庆区公安分局、顺庆生态环境局在顺庆区潆溪河段,监督由赵某代理人代为放流草鱼1075尾。

案件详情

2021年2月27日,赵某在禁捕区域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捕获鲫鱼0.255千克、鲤鱼0.565千克,被顺庆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挡获。因涉嫌刑事犯罪,顺庆区公安分局将赵某移送顺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赵某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对国家鱼类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顺庆区检察院在审查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公告,督促适格主体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

公告期间,适格主体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愿意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顺庆区检察院支持该局提起诉讼,协助该局委托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渔业经济损失,出具生态修复方案。同时,协助该局向赵某讲清生态赔偿制度设立的重要意义及赔偿依据,促使赵某认识错误并赔偿。通过耐心做工作,赵某愿意诉前主动履行渔业生态修复责任,并请求有关部门监督落实。

2020年以来,顺庆区检察院运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督促11名违法人员履行渔业生态恢复责任,共放流鱼苗137710尾。

同时,顺庆区检察院还积极运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向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共作出非法捕捞类行政处罚11件13人、行政罚款2万余元,另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3件21人。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效保护了鱼类资源,促使当地鱼类种群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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