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又一面锦旗get!这次是因为……

2021-07-16 10:28:41来源:顺庆检察编辑:王青山

日前,3名集资参与人来到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的手中。他们是代表200余名集资参与人而来,感谢检察官为他们挽回了集资款1536万元。

案件详情

经查,2011年底,南充某投资理财公司成立。该公司在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业务许可的前提下,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2年2月,杨某因开发高坪某房产项目资金短缺,以该房产项目的名义,约定月利息4%,与南充某投资理财公司签订合同,向多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时,仍有1536万元集资款未退还集资参与人。

该案移送至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刘英认真阅卷、梳理案情,全面准确地查明案件实情、法律性质和社会危害性。

审查发现,因经营不善,高坪某房产项目已进行资产重组,原本占股100%的杨某仅占股1%,且他已前往海南工作。为要回集资款,集资参与人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反映诉求。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集资参与人又多次前来反映。承办检察官刘英在接待情绪激动的集资参与人代表时,耐心做好情绪安抚和法律宣讲工作,并多次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会议,商量具体解决方案。

一开始,杨某并不配合,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在刘英多次释法说理之后,杨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意尽力赔偿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2020年11月,杨某与集资参与人代表签订以资抵债协议,用其公司位于海南的4套住房和南充某房产项目的57个标准车位抵偿集资参与人借款。

因海南房产限购,杨某抵偿的4套住房无法网签备案。刘英和侦查人员随即前往海南,找到房管部门讲清缘由,最终得以成功网签备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4套住房和57个车位被分割变现。

由于杨某自愿全额退还参与人的集资款,具有认罪认罚、取得集资参与人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集资参与人拿回了期盼已久的集资款,为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于是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检察官说法

警惕非法集资捂好钱袋子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英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发,很多人因受高额回报的诱惑深陷非吸的泥淖。你看中了他的高息,他却瞄准了你的本金,切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广大市民要增强识别能力、理性投资。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无风险”“高收益”“高回报”的承诺不能轻信。同时,可多咨询专业人士、有关部门,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忌盲目投资。大家一定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认清非法集资真面目,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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