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检察院召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题学习会、“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会

2021-07-07 14:55:01来源:嘉陵检察编辑:王青山

7月5日下午,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题学习会、“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通报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瑛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员额检察官及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和指导办理工作规定》、《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七条措施》及嘉陵区委政法委《关于向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奕通报六月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对比分析了一季度、二季度相关数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瑛对照所学内容,按照市院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本院2021年上半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对进一步规范落实两项工作要求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明确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的具体要求,落实“三个规定”是保障检察人员依法行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全体干警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上来提高认识,切实把两项工作贯穿到检察履职中。

二、要牢记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无论是办案工作,还是其他事务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时限进行请示报告,各承办部门各司其职,院办公室做好统筹把关,以保证重大事项的妥善处理;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打消顾虑,克服侥幸心理,客观、真实、及时填报“三个规定”事项,以保证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职办案。

三、要加强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院科两级领导要充分履职尽责,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督促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全体干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检务督察要把两项工作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适时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工作常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