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现金2900万元+价值1700余万元房产 锦旗送到顺庆检察院

2021-04-08 10:41:57来源:顺庆检察编辑:王青山

今天我们代表500名被害人来感谢检察院,感谢帮我们挽回损失、为群众解忧、公正执法……”4月7日一大早,两名被害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顺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上。

经查,2012年,宾某某、冯某某等人出资16万元收购南充某投资理财公司100%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2年到2015年期间,宾某某等人在该投资理财公司未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形下,向广大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1.49亿余元。截止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仍有数千万元集资款未退还集资参与人。

顺庆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该案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督促公安机关以最快速度查封冻结相关财产,多次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规劝其积极退赃,并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最终追回2900万元现金及价值1700余万元房产,实现了涉案款项的全面清偿,帮助集资参与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因具有自首、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顺庆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宾某某等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如火如荼开展之际,顺庆区检察院在教育整顿和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为人民群众追赃挽损,赢得了他们的好评和肯定,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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