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不就案办案,而是结合案件实际,充分评估该案因涉众存在的上访风险,耐心做好群众息诉罢访和释法说理工作。
案件提起公诉后,仍时刻关心案涉烂尾楼盘的复工复建情况,每个月定期了解工程进度,深入工地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为购房户早日顺利接房、为下步以资抵债、清退集资款奠定基础,在办案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近年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在办案中致力于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为嘉陵区“天庐”、“阳光岭岸”、“南充博世达商业中心项目”等问题楼盘和地块的处置贡献了检察智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