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顺庆区公安分局执法服务监督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这是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启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成功办理的顺庆区首例刑拘直诉案件。
经过审理,顺庆区人民法院庭宣判,被告人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庭审用时仅15分钟,实现了简案快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因沉迷网络赌博,为获取钱财,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想法。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黄某多次翻越围墙进入中学,盗窃学生钱财,共实施盗窃4次,盗窃金额合计2490元。
案发后,黄某被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了解本案情况后,认为本案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认罪认罚,建议公安机关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限内,不经审查逮捕程序,直接将案件移送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半天时间快速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对黄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黄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12月11日,该案在顺庆区公安分局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顺庆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黄某服判,表示不上诉。
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不经审查逮捕环节,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拘留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的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会同顺庆区人民法院、顺庆区公安分局,依托顺庆区公安分局执法服务监督管理中心,分别设立了派驻检察室、速裁法庭,建立刑拘直诉一站式办理平台和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有效减少了案件流转过程,优化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