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下午,顺庆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受院领导指派,出动两名司法警察,成功协助第一检察部对区监委一例留置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押送任务。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曾任我区两粮站站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不还、进行营利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行贿罪和受贿罪。
接到出警命令后,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分析了案情,了解犯罪嫌疑人思想状况,制定出警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执勤中,鉴于是长途押送,出警人员携带警用装备,警容严整,无论是在对嫌疑人体检还是在运送途中,精力高度集中,严守办案纪律,协助办案人员安全顺利地将犯罪嫌疑人送达到指定看守所进行关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