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仍不执行 检察机关听证会上“扯清楚”

2020-12-03 17:45: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首次为民事执行监督案公开举行了听证会。

房屋所有权人宋某某申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强制腾退被南充市某洗浴服务有限公司占用的商业用房。高坪区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宋某某明确拒绝和解。高坪区人民法院两次在腾退标的物上张贴告示,要求占用房屋的某洗浴公司限期搬离,逾期将强制执行。期满后该公司不仅没有搬离反而未经房东同意将标的物租赁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重新装修并营业。

宋某某强烈要求人民法院强制腾退没有进展,到相关单位上访无果,遂申请高坪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为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高坪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三方当事人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彼此的观点,检察机关组织调解无果。经听证查明,2020年2月17日高坪区人民法院对某洗浴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实际控制人何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以疫情期间不宜采取集中执行行动、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强制执行维稳压力大等为由暂停了本案执行。

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存在司法不作为现象:现在已经处于后疫情时期,四川省属于低风险地区,不影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且执行部门可以采取变相强制执行的司法处置措施;执行异议期间不应当暂停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变相强制当事人和解,不得以主持和解为由拖延执行;维稳压力大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协助。

结合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严重影响各行各业。在疫情严重时采取严格的临时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有必要,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利益在这一时期都应让步于公共利益,四川省高院的文件具有合理性。但在疫情明显缓解,已经达到低风险级别时,疫情防控政策也应根据防疫阶段的变化而变化,若一味地刻舟求剑,必然对人民群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可能助长人民法院出现以疫情防控为借口的懒政行为。因此对后疫情时代对司法措施的合理性展开监督十分必要,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高坪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任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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