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三坚持、三突出”助力药店换“新颜”

2023-11-04 10:07:28来源:消费质量报编辑:林凌

今年以来,南充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防风险、守底线、护民生、促发展”工作思路,针对当前零售药店管理不规范等“乱象”,不断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探索“三坚持、三突出”创建思路,成功打造12个“规范化药店示范圈”、143家“规范化药店”,覆盖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有效解决了零售药店突出问题,示范药店管理水平、经营行为、店容店貌等发生重大改观,为全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示范。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社会效应找准“突出问题”。针对药店分区布局、药品陈列随意性强,管理不规范、销售不规范、售后不规范,乱促销、乱打折、乱打广告,店容店貌脏乱差等乱象,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强调,严控违法广告,严禁虚假宣传、宣传诱导消费。

控制“创建成本”。始终将创建工作重心落脚在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落实“一店一策”,立足现有资源,对症优化提升,灵活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管理规范精细、设施设备简朴、安全措施实在,切实做到因地制宜,不增加额外创建负担。

实现“社企双赢”。持续转变药店经营理念,增强企业员工能力素质,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赢得企业的积极配合。积极回应群众“顺心、安心、舒心、放心”用药需求,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坚持标准规范,突出建设成效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市区联动、部门联动、科股联动、股所联动“四联动”制度,实现创建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健全分级负责机制。确立五级责任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监管部门指导,主抓问题发现、行政指导、督促整改、综合协调等工作,持续传导压力、强化规范落实。相关单位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推进经营场所周边环境治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药店外部形象更新升级提供支持。

明确6条规范。一是资质合法规范。明确药店需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与经营药品业务相关的所有证照。二是内部管理规范。明确药店要严格执行GSP,健全并严格落实负责人主责、店长主抓、店员具体执行的药品安全分级负责制度。三是经营行为规范。明确药店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药品,按规定储存保管药品,分区分类陈列、标识清楚合规、价格明示公道,确保质量过关、经营有序。四是药学服务规范。明确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合法规范审核处方,注重提供优质药学服务,如实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五是店堂环境规范。明确药店要做到营业场所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搞好内外部环境卫生,美观、亮化招牌标识,规范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类宣传广告。六是监督公示规范。明确在店内设置“监督公示栏”,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管理体系、执业药师、药品放心舒心消费承诺书、“药品安全七字诀”等10余项内容进行公示。

坚持5项原则。一是“首”在安全底线。以规范化药店建设为抓手,落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二是“重”在标准规范。全面落实“政府指导、商会主导、药店主体”模式,因地制宜,不增加经营者负担。三是“贵”在常态坚持。常态化推进规范化药店建设,督促辖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商会强化日常指导,确保示范药店常态坚持。四是“意”在抓点示范。全力推动顺庆、阆中两地试点,成功树立示范标杆。五是“效”在消费引领。对创建成功的药店,经市医药商会严格验收后授予“规范化建设示范药店”。

实现5大改观。管理水平大改观、场所形象大改观、经营行为大改观、监管形象大改观、购药体验大改观。

坚持着眼长远,突出行业发展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分三步开展,先在主城区顺庆区和旅游城市阆中市进行为期2个月试点,试点成功后召开全市“规范化药店示范圈”建设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观摩学习顺庆1227商圈“规范化药店示范圈”建设经验,并全面推广“规范化药店示范圈”建设。2023年全市建成12个规范化药店示范圈,力争到2024年全市城区(含县城)药店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2025年底,全市所有药店实现规范化。

创新模式,强化监管。结合“规范化药店示范圈”建设经验和工作实际,制发具有南充地方特色的全国第一个药店建设地方性标准《规范化药店建设规范》,指导全市药店规范化建设。根据儿童用药品的特殊性,在每个规范化药店设置专门的“儿童用药”专区(柜),张贴“儿童用药”专用标识,药店销售的儿童用药品全部存放在“儿童用药”专区(柜),方便顾客选购,保障儿童用药安全。设置“近效期药品”专柜,实行效期药品明示销售,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柯增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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