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春雷行动2023”第六批典型案例

2023-04-19 15:45: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青山

“春雷行动2023”期间,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查办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4月17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春雷行动2023”第六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办遂宁市皮肤病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3年2月1日,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遂宁市皮肤病医院开展检查时,发现其美容治疗室使用的“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超过额定使用年限。经查,当事人用于治疗患者祛痣、疣等角化性疾病的上述医疗器械已于2022年3月到额定使用年限,但其仍于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2月1日期间继续使用上述超过额定使用年限的医疗器械对患者进行治疗,货值金额12.5万元。2023年3月21日,船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并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道孚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公保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

2023年3月12日,道孚县市场监管局在公保某某处查获洁白丸、无标识标签的藏药等药品642袋(盒、支)。经查,公保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多渠道购进药丸、药膏等8个种类药品共计1174袋(盒、支),已销售532袋(盒、支),货值金额2.08万元,违法所得1.92万元。经对上述药品抽样检验,药品中检测出双氯芬酸钠成分。2023年3月24日,道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恩阳区兵霞生鲜店涉嫌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制品案

2023年1月12日,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兵霞生鲜店开展检查时,发现“冻南美白虾”标注的生产厂家与其提供的海关报关单和检疫相关证明文件中的生产厂家不一致,且无中文标签。经查,2023年1月9日,兵霞生鲜店从巴中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未经检疫检验的进口“冻南美白虾”4盒,截至案发,尚未售出,货值金额585.6元。2023年3月31日,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兵霞生鲜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冻南美白虾”4盒、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办宜宾市叙州区胤祥餐馆违规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

2023年3月9日,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移送的关于宜宾市叙州区胤祥餐馆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从李某(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侦查)处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45公斤,加工后以每公斤96元的价格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320元。上述渔获物系李某在越溪河非法捕捞所得。越溪河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该水域内禁止生产性捕捞。2023年3月31日,叙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胤祥餐馆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20元、罚款4.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开江县恒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2023年2月16日,开江县恒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个批次复合肥料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总养分、氧化钾等项不符合GB/T 15063-2020标准。经查,该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复合肥料共计108吨,已销售104吨,剩余4吨,货值金额15.79万元,违法所得6.06万元。另查明,公司的两台叉车在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仍在使用。

2023年3月23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恒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3月29日,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四川荣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2年11月15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安全检查时,发现四川荣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存在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的情况。经查,该分公司负责柠都新城小区26台、荣新安岳首座小区8台电梯的维护保养。2022年11月3日、11月14日,维保人员未对荣新安岳首座小区电梯及柠都新城小区4-2电梯进行维保,而维护保养记录表有相关的记录。2023年3月7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荣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广元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广元市山清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冒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案

2023年3月23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元市山清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其生产的“山清生态米”印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经查,2022年2月以来,山清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山清生态米”冒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生产“山清生态米”1024袋,已销售956袋,剩余68袋,货值金额4.76万元。2023年3月23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清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冒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九: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绵竹新馨颜美容中心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及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三无化妆品和未经许可使用毒性药品A型肉毒素案

2023年1月4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绵竹市新馨颜美容中心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线索。经查,新馨颜美容中心在网上下载患者医疗美容术前术后对比图,印制宣传海报进行广告宣传。新馨颜美容中心使用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药品1支超过有效期、A型肉毒素毒性药品10盒无中文标识,使用的玻尿酸、带线缝合针、无菌注射器等医疗器械433支(盒、台)超过有效期,用于医疗美容的化妆品75盒无厂名厂址等信息。另查明,新馨颜美容中心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美容经营。2023年3月23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新馨颜美容中心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共519支(盒、台)、没收违法所得1280元、罚款18.91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刘某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办阆中市戴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2023年1月9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对阆中市戴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其收费标准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经查,2022年4月1日以来,戴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时,向253人次超标准收取培训费。2023年3月22日,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戴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将多收价款退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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